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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制度亟待重构

[ 2008-7-2 10:16:00 | Author: 夏业良 ]
 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与公平竞争程度与资本市场的发展速度是极其不相称的。

  以笔者手头查到的数据,四年多以前, 在当时沪深两市已经上市的1278家公司中,国有绝对控股的有777家,相对控股有300家,而在75家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超大型上市公司中,63家公司属于国有绝对控股。不久前的资料显示,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八成以上的上市企业是国有企业或国有绝对控股企业。

  也有一些研究显示,在已经上市的公司中,国有企业绩效优于民营企业。据新华社2006年1月的报道,我国首次采用完整企业绩效评估方法对中国上市公司企业绩效进行的评估显示,企业绩效较好的五大行业分别是采掘行业、交通运输行业、水电行业、公共事业及社会服务行业、钢铁与水泥行业,这五大行业都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和垄断性。

  该评估由北京大学光华海波龙企业绩效管理研究中心和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联合举行。评估的对象是2004年在沪、深两市上市的1344家非金融企业,在排除掉数据缺失或有明显错误的公司后,最后依据绩效分析对1175家企业排名。结果,在位居最佳绩效企业前10位里,国有企业占据了9席。在绩效排名前50强企业中,国有企业为45家,占90%;在绩效前百强企业中,有86家为国有企业;在前 500强企业中,国有企业为379家,占75.8%。可以看出,垄断对上市企业绩效影响依然显著。但是从另外一个层面来看,恰好说明中国的资本市场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改革与融资服务的。

  已经有人直言不讳地指出,中国的资本市场事实上是亏待国民而便宜洋人的。两年多前,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就直言:“至2005年底,在海外上市的近310多家中国企业的市值已经达到了3700亿美元,……其中80%都是具有垄断性资源的优质国有企业”。 “这些企业均是以低市盈率在海外上市,价格比国内资本市场同类企业价格低20%以上”,“1993年至2005年大中型国有企业在海外上市过程中,涉及国有资产流失至少600亿美元”。

  经过不到20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已经成为继美、日、英之后的全球第四大证券市场。 2007年度在全球范围内所有交易所新挂牌上市的1739家企业中,中国企业已达227家,居各国之首,而澳大利亚和美国分别为189家和178家,分列第二和第三位。

  而在这227家新上市的中国企业中,占中国经济总量半壁江山的民营企业仅有33家。相比国有企业,这个数字显然是微不足道的,但中国民营企业界却为之欢欣鼓舞,甚至激动不已。显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着严重的歧视与失衡。

  人们不禁要发问:A股市场的根本功能究竟是什么?是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为国有企业资源配置服务、为国有资产增值服务、为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服务、为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服务(有人认为国有企业的利益就是国家的利益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虽然我们能够观察到的事实却很难证明这一点)?还是为成长性竞争企业的融资服务、为投资人的利益服务?

  政府能够从资本市场中获得什么?我们惊异地发现: 过去5年里,国有垄断势力得到恢复和强化,石油、化工、电力、钢铁、汽车、铁路、电信、民航、邮政等国有垄断领域得到进一步扩张.而这种垄断势力的扩张恰恰是通过资本市场得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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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预警防范机制该从何着手

[ 2008-6-2 11:11:00 | Author: 夏业良 ]

  四川大地震发生以来,我接到许多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采访电话和邮件,也有面对话筒和摄像机的即席问答。不少媒体提出的问题都很类似,因此我想借本栏尽可能地予以归纳和提纲挈领式的应答。

  提问频率最高的问题是:对于这次大地震,我们应该总结哪些教训?我的答复是,要总结的教训很多,比如说地震监测分析和预报发布,直升飞机在恶劣气候下的降落难题、救援专业队伍的组建和常年训练,更加有效的救援设备和救援仪器、工具,专用灯具,特殊铲车和运料车,以及适用于救灾现场的医疗救护设备和担架、吊索运人车等。

  许多媒体关注灾后重建应该从哪些方面考虑?窃以为,灾后震区的建设不能是简单的“就地重建”或者“易地建新”,而是应当考虑长期发展与自然生态、环保、节能之间的内在关系,并且考虑到人居建筑及配套公共设施的“革命性”理念,比如说:如何利用太阳能、风能,如何开发轻型防震的新型建筑材料,如何开发出既适宜当前需求,又能满足未来持续开发的开放型建筑体系(比如卫星电视、卫星电话、有线和无线网络、天然气等方面设施的安装和转接)。

  至于说此次地震对我国GDP影响会有多大?我认为直接的经济影响不会很大,因为震区并非经济发达地区,其产值的减少和直接物质损失所带来的派生性产值下降,还不足以使我国今年的GDP受到明显影响,但更具体的测算,只能在比较准确的统计数据公布之后才能展开。

  政府的反通胀措施不会因为地震灾情而改变,但通胀压力也不会因为局部灾情而出现大幅度变化,比如有人担忧作为生猪饲养和粮食主产区之一的地震灾区,可能会因为生猪和庄稼部分受损,饲料供给紧张而产生猪肉和粮食价格的明显上升。但中央政府一方面通过有效监督稳定当地物价,另一方面会通过宏观调控,进行跨地区的调拨和储运,因而不至于形成额外的全国整体物价上涨压力。

  这次地震对于震区的旅游、教育、卫生、交通、文物档案等行业和部分制造业影响较大,因为大批旅游项目计划定单被取消,一年内旅游服务业很难恢复元气。而学校、医院、绝大部分企业和事业单位建筑和设施以及公路、桥梁等毁坏严重。

  在中央政府的专项财政援助和特殊关照下,震区地方政府的财政政策或有可能略为松动,使之大幅度增加公共支出,但不会影响全国的财政政策基调,信贷政策也不会因此而松动,但有可能根据震区的实际需要,给予震区特别的信贷资金安排,以帮助恢复经济和灾后重建工作。

  与30多年前的唐山大地震不同,改革30年后的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大众商品消费阶段,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这次大地震不仅夺去了数万人的宝贵生命,而且还使几十万人多年积累下来的财富大部分丧失。因此,如何解决部分身无分文的灾民日常生活费用,已经成为十分迫切的民生问题。

  我们注意到:近期银行体系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震区储户简化取款手续,凭借身份证或政府相关机构和户籍管理部门开出的有效身份证明即可提取存款。此外政府除暂时发放必需的生活日用品外,还将提供少量的现金援助补贴,并积极组织和提供以工代赈的就业机会。

  鉴于震区有许多家庭成为残缺的单亲家庭,有些人甚至成为原家庭中的仅存者或孤儿,政府已经公布针对震区的对应补偿式人口生育政策措施,在就业方面,鉴于恢复生产和灾后建设需要大批劳动力,政府除尽可能提供以工代赈的就业机会,还可能组织和鼓励一部分劳动力向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转移以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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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危言耸听 惟愿杞人忧天

[ 2008-5-9 14:19:00 | Author: 夏业良 ]

  快速发展中的国家从来不缺乏新闻话题。随着北京奥运会开幕日期的临近,与奥运相关的新闻往往占据各大媒体头版头条的显著位置,即便如此,近期市场物价的波动和股市行情的沉浮使得人们不得不关注和担忧今年的经济走向和生活变化,毕竟大多数人对关系到日常生活水准的物价问题更为敏感,并且大家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多多少少会波及社会其他层面。

  最近和企业家朋友聚会时,听到部分企业家担忧中国经济近期将发生重大危机的说法,他们根据自己的信息渠道和部分可获得数据,纷纷推测中国有可能发生类似20世纪30年代经济崩溃或70年代因石油危机而引发的经济滞胀那样的巨大危机,而且似乎是越分析越感到悲观和揪心,因而希望经济学家能够给予比较确切翔实的分析。

  关于类似的说法,过去十年似乎从未绝迹,国内外有关“中国崩溃论”的看法始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这次“崩溃论”重新抬头,好像并不能一笑了之。

  企业家的危机感从何而来?在人们心目中,能够被称为“企业家”的那些人,多半是先富起来者,是在今日社会上具有相当影响力和社会地位的能人,其中不少人不但具有非凡的生意经,而且往往还有玲珑八方、长袖善舞、左右逢源的通天本领。他们根本无须为柴米油盐担忧,就算CPI上升到两位数,他们也不至于担忧吃不上饭。

  但是他们看到了米价的上涨,柴油的短缺,出口优惠政策的淡出,企业竞争条件的恶化,资本市场的利空和疲软,银行压缩信贷规模的约束,他们还听说粮食储备并不像媒体所报道的那样充裕,税收政策进一步恶化,新《劳动合同法》对部分行业中小企业的冲击等等,这一系列消息和猜测使他们的眉头紧锁了起来,以至于少数企业家甚至考虑自己生产和储备部分粮食,以预防不测风云。

  笔者通常不愿直接回答这样的问题,因为只有经过广泛的调查和系统的数据分析,才有可能得出比较翔实可靠的结论。但被逼无奈,常常也就不得不说上几句自己的分析和看法。作为国家统计局定期征集宏观经济分析和预测意见的数十位经济学家之一,笔者近年来除每年获赠各年度《中国统计年鉴》之外,每月还收到国家统计局的月度统计数据和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从相关数据和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来看,至少目前还没有出现可以支持预警信号的数据和真实迹象。

  但是从审慎的角度来看,至少国人在2008年到来以前对“奥运之年”中国经济态势的过度乐观和偏高预测,似乎大有修正的必要。首先,外部经济环境出现了一些负面因素,包括石油价格和黄金价格屡创新高,美国次贷危机一波一波持续震荡,美元大幅度贬值,世界粮食市场的供给萎缩,许多国家的企业都出现利润率下降,竞争力不足的态势。

  其次,自去年明显呈现的流动性过剩以及粮、油、猪肉等日常生活用品价格的波动将中国的通货膨胀水平推向十年来的新高,资本市场在2007年的“信心驱动型牛市”之后,竟然一蹶不振,疲态毕现。即便近期政府的相关措施对恢复部分市场信心有所裨益,出现短期反弹行情,但仍然不抵熊力强劲的颓势。

  估计五、六 、七这三个月的行情,现在各方的调子都已经大为谨慎,能够上升一两千点已属不易,仅靠政府继续出台利好政策,要想超过六千点,恐怕难以奏效。看来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盈利回报模式,真的已经到了非进行制度性变革不可的关键阶段。如果上市公司仅把资本市场作为初始融资和扩展融资的主要手段,而继续忽略给予投资者的红利回报和送配股激励,那么企业趋之若鹜地在资本市场圈钱,“空手套白狼”式的那种“一本万利”的资本原始积累的黄金时代即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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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均衡关系源自长期博弈

[ 2008-3-26 10:44:00 | Author: 夏业良 ]

  最近有关新劳动合同法的争议相当激烈,我认为这是大好事。毕竟这个立法过程存在许多缺陷和漏洞,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太短,或者范围有限。至于有官员公开表示新劳动合同法不需要修改,就显得很无知。一边在说要建设“服务型政府”,一边又漠视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劳资双方所拥有的基本权利,部、委并没有立法权,立法过程当然要尊重劳资双方的意见,怎么能说不需要修改?

  劳资关系应当是平等、互利的关系,这就意味着仅仅保护其中一方的利益,而忽略甚至有意削弱另一方的实际利益,就不可能形成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目前有一种泛道德的舆论倾向——动辄自命是站在弱势群体角度考虑问题,最终却往往损害弱势群体的利益。

  法律不但追求公正,也讲究理性和逻辑,立法程序本身必须具有法理基础,既不能让弱者遭受损失,但也不能过度偏向弱者。当然,在实际运行中,资方的话语操作权大大高于雇员,而雇员缺乏话语权,甚至无法发出声音,并且在经济上也没有足够的自立能力。一些法律条款他们可能也不太明白,需要有人给他们阐释。一些条文可能会对他们的权利带来潜在的危害还要在一段时间后才能发现。所以,需要有一些劳工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予以阐释。这个普及工作可能还需要很长时间。

  但是我们不能以阶级矛盾和阶级对抗的思路来设计劳资关系,因为一般意义上的资方——市场经济中的大多数中小企业也是需要法律保护和激励的,如果他们的利益普遍受损,可以想见的是,劳方的利益也必然受损。

  对新劳动合同法的争议,反应比较强烈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会损害雇主的利益。关于这一点,我认为可以增加一些附属条款,或者补充说明。在企业中,员工因为违反企业规定或达不到业绩要求,甚至因为经济不景气而被解雇都是很正常的,企业应当拥有自由解雇权。但是,解雇权的使用要特别审慎,并具有充分的理由,不能给漠视劳动者权利的人以可乘之机。

  从感情层面上说,我们更愿意同情雇员一方。国外一些发达国家都有很强大的工会,有许多人从事劳工关系方面的研究和实际工作。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可以忽略或者不顾雇主的权益。立法的目的不是要打击和消灭富人,而应当是让中国产生越来越多的富人。而新劳动合同法中有些规定,让中小企业雇主觉得他们的利益受到一些损害或者被削弱。

  中国各类企业之间不平等的待遇比较明显,大型的垄断国企生存条件特别好,还经常能够得到特殊优惠,比如中石化就可以得到亏损补贴,而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比较,我们的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比较艰难。新劳动合同法对此没有区别对对。比如说,垄断国企的雇主员工应当怎么加以约束,对处于竞争劣势的中小企业,应给予怎样的激励和保护,这些利益思考在新劳动合同法里面就没有体现出来。

  当然我们也不排除一些企业家因为担心严格执行新法后利润降低,所以反复嚷嚷以转移注意力,好像他们受到莫大的伤害。不是已经有人作了最悲观的预测了吗:如果新劳动合同法就这样实施,中国的劳动密集型的企业都会跑到东南亚劳动力更加低廉的市场中去。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劳资关系的均衡稳定,是长期博弈的结果。在此博弈中间,除了劳资双方外,还有强大的工会组织,并且工会组织并非人们想象的以工人为代表,而是以专业人士为代表。一般工会的谈判代表和领导人都是劳工问题专家、法律专家、产业心理学家甚至大学教授,他们具有专业知识,有长期的研究。政府最终认同双方的博弈结局,出台相应的法律。到那时的规则就比较符合双方利益了。也就是说劳资双方的这种争执发生在立法过程中,而不是在颁布实施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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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又站在了历史新起点上

[ 2008-1-18 17:26:00 | Author: 夏业良 ]

  在不久前的一次会议上,新履任的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说,广东当前的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科学发展观思想的提出地,广东要以当年改革开放初期“杀开一条血路”的气魄,努力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上闯出一条新路,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我有多位亲友在广东深圳、珠海、广州一带居住,父母近年来也长时间在深圳居住,加上我经常去广东各地参加学术会议、讲学等活动,最终促使我在广东置业,成为非广东户籍的居民,因而我对广东的改革发展一直非常留意。

  30年前酝酿启动的最终惠及全国的思想解放运动,从教育、科技、文艺领域起步,赢得了全国民众的衷心拥护,不久就在安徽农村得到顺应民心的有效应用。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此具有震撼力的口号推动下,许多昔日的禁区和障碍,顷刻间分崩离析。即便是那些沿袭已久的经典教条在不言自明的现实面前也不得不有所收敛。一年之后,“改革开放”在经济上的实验性尝试便在广东、福建逐渐展开。无论是深圳、珠海特区,还是广州、潮汕、海南,都发生了不同凡响的变化。

  或许30年来普通中国人感受最深刻和最广泛的变化更多是在物质层面,但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制度变革已然渗透到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以至于我们甚至难以想象如果发生全面的制度倒退,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将会陷入怎样的困境!

  如今的“80后”或“90后”新生代,对于30年前的中国制度与社会状况了解甚少,偶尔会在心境奇好之际,洗耳恭听父母或祖父祖母辈不厌其烦地叙述那“遥远的故事”。然而,我有个并非危言耸听的担忧,那就是,一旦经历过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生活的几代人逐渐离开人世之后,我们的后人是否会因缺乏亲身经历的强烈对比,以及发自心底的决绝而失去制度变革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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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之争逼问契约精神与商业诚信

[ 2007-11-23 9:10:00 | Author: 夏业良 ]
     从本质上说,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之魂。没有契约精神和商业诚信,就不会有发达的市场经济。持续经年的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利益之争和商业纠纷凸现了这一点,实在值得中国企业深长思之。

  1996年,世界500强企业之一的法国达能集团与杭州娃哈哈集团共同创立了合资企业,根据所达成的协议,由达能绝对控股的金加公司拥有合资企业 51%股份,另外49%属于杭州娃哈哈集团(1996年为 100%的国有企业,1999年改制后国有股份占46%)和杭州娃哈哈美食城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合资双方约定,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合资企业享有独家生产、经营、销售娃哈哈品牌的食品和饮料的权利,双方必须遵守不从事与合资企业竞争之商业行为的规定。

  1996年2月29 日,杭州娃哈哈集团与合资企业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将“娃哈哈”商标及有关商标的所有权作价一亿元卖给了合资公司(其中五千万作为中方注资,另外五千万由合资企业购买)。该契约规定:娃哈哈集团除了可以在企业名称中继续使用娃哈哈字样外,不得在产品中使用娃哈哈商标。“不得将任何商标或其中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利益转让给第三方,亦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商标或拥有其中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利益”。

  自1996年契约生效以来,达能娃哈哈合资企业由最初的5 家扩充至如今的39家,年产值增长至180亿元,成为中国最大的饮料食品企业之一,产品涵盖饮用水、碳酸饮料、果饮料、乳饮料等门类,从 1998年起,娃哈哈合资公司在资产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利税等指标上一直位于中国饮料行业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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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疯涨楼价政府且慢承诺 

[ 2007-7-26 9:24:00 | Author: 夏业良 ]
    近几个月来全国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势头迅猛,远远超过普通居民心理预期水准,已经引发部分城市居民的心理恐慌,并由此产生生活压力增大、过度焦虑、非理性置业冲动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其中深圳房价上涨势头最甚,已经成为国内一、二线城市房价继续疯涨的领头羊与风向标。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最新调查数据,今年5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4%,涨幅比前月高1.0个百分点,其中北京房价同比上涨9.6%,排在深圳、蚌埠和北海之后,列全国第四位。

  从新建商品房的地区划分来看,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值均有明显上涨,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包括:北海(15.1%)、深圳(12.3%)、温州(10.9%)、北京(10.3%)、蚌埠(10.2%)和南京(9.2%)等。 从二手房来看,70个城市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8%,同比涨幅较高的领先城市包括:北海(15.1%)、深圳(13.9%)、蚌埠(10.9%)、北京和郑州(9.7%),大连(8.2%)等。

  从2002年到2005年,深圳房价虽逐年上升,但上升的速率还不算特别突出,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深圳房价进入迅速攀升的快车道。从房地产资金来源上看,去年深圳房地产贷款余额达到3000亿元,其中购房贷款2128亿元,二手房贷款同比也增长了123%。  

  由此可见,深圳本地企业过剩资本和银行借贷资本是深圳房地产市场突飞猛进的主因,而香港和内地其他地方的大量资本涌入只是次因,海外资本则充其量只是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把房价看作是房地产函数式中的因变量,那么无论主因、次因,还是其他附加因素都是自变量。它们共同发生作用,促成了既定的房价水平。

  笔者认为,深圳房价快速上升的根本原因,在于深圳土地未来拓展空间有限,区位优势独特,局部需求相对集中和旺盛等因素,而非外来资本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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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涨价内外诱因考验政府远见

[ 2007-6-20 10:52:00 | Author: 夏业良 ]
    据国家发改委稍早时公布的全国36个大中城市46种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监测结果,5月份与4月份相比,价格上涨的有22种,主要是猪肉、鸡蛋、花生油等食品。在食品涨价效应的带动下,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也开始攀升。

  近20年来,以温饱型家庭为主体的中国社会曾经历了多次通货膨胀的威胁,几乎每次(无论是温和型的还是奔腾型的)都是从食品价格的明显上升开始的。中国素有“民以食为天”的信条,30年前连出门与人打招呼,也大多是问“吃过了没有?”。因为中年以上的中国人对“吃不饱”和“吃不好”的短缺时代记忆尤其深刻,再加上中国的恩格尔系数一直偏高,国人对食品价格上涨往往非常敏感。

  其实,因为供给减少,近两年许多国家普遍都出现了食品价格上升之势。当中国的猪肉、鸡蛋等农副产品价格大幅度上升时,国际市场上的食品价格也正朝着30年来最大增幅逼近。供给减少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生物燃料行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粮食作为原料,另一方面是因为全球气候恶化。此外,印度、中国等发展中人口大国的经济高速增长,提升了小麦、玉米、牛奶和食用油等农产品的价格。

  气候变暖可能使土豆和花生等农作物的野生亲缘植物灭绝,直接威胁帮助这些农作物抵抗害虫和干旱的宝贵基因。全球变暖、气候异常更严重的连锁反应是:不但造成粮食和大豆产量的显著下降,还导致猪禽等传染病的增加,部分地区疫情严重,疫情使得养殖者面临很大经济风险,生产积极性下降。

  食品价格提高也与石油资源短缺,以及各主要发达国家立法在汽油内添加乙醇,把大量玉米用来生产生物燃料乙醇有关。原本种植大豆、小麦的土地转而种植玉米、植物燃料用于发电,势必造成大豆、小麦价格上升,使食用油、面粉价格上升,而以玉米为主要原料的饲料价格上涨,直接导致鸡和猪肉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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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价开启了通胀之门?

[ 2007-6-6 11:36:00 | Author: 夏业良 ]
    近期猪肉价格出现了近10年来罕见的大涨之势,各方反响强烈。4月份,鸡蛋价格上涨30.9%,仔猪、活猪和猪肉价格分别上涨71.3%、45.2%和29.3%。根据商务部市场运行司的统计, 5月上中旬,全国36个中心城市猪肉平均批发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4.4元,涨幅43.1%。

  肉价如此显著上涨,显然有多方面原因。首先,年初食用油和粮食价格上涨以后,饲料价格也随之上涨,加上作为主要饲料的玉米近年来被部分加工企业大量占用以生产燃料乙醇,引起饲料价格普遍上涨;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季度农业生产价格来看,我国畜牧产品生产成本价格指数上涨了约11%。其次,南方部分省份再次发生猪高热病,生猪死亡率和淘汰率较高。

  其次,养殖成本增加。去年底开始,作为主要饲料的玉米价格持续攀升,到今年5月份已达到每公斤1.55元,比上年同期上涨16%左右。据调查,出栏一头肥猪,仅饲料成本就比去年同期增加40至50元。

  此外,还有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规律影响的因素。去年上半年,生猪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去年5月跌入最低谷,为每公斤5.96元,养猪业处于亏损状态。下半年价格逐步回升,生产开始恢复,由于繁殖饲养周期约需一年时间,目前生猪价格仍处于运行周期的上升段,这次价格波动正是去年以来周期波动的反映。

  从需求情况看,从去年底到今年一季度,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尤其是国有事业单位和行政机构工资上涨幅度比较大,而农民收入增长相对平缓。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国内猪肉消费呈增长趋势。

  国际著名投行高盛前天发布研究报告说,中国近两个月来持续上涨的猪肉价格很有可能将CPI指数推高到4%以上,中央银行有必要通过加息来平抑通胀压力。报告认为,目前肉价占据CPI篮子权重的8%左右,加上其他食品的带动效应,未来几个月内,CPI突破4%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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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能源的名义 期待恢复夏时制

[ 2007-5-21 10:56:00 | Author: 夏业良 ]
    夏时制离开国人生活15年了。

  这个又称为“节约日光时间”(Dayliɡht-Savinɡ Time,简称DST的)作息制度,是为着节约能源而来的。即在天亮早的夏季将时间提前一小时,促使人们早睡早起,充分利用夏季充足的自然光照资源,从而节约照明用电。目前全世界有约110个国家每年实施夏时制,但采纳夏时制在实施的具体规定上多有差异。

  据说最早有夏时制雏形构思的是本杰明·富兰克林,他在任美国驻法国大使期间,由于习惯于早睡早起的生活,在早上散步时几乎看不到法国人活动,原来法国人习惯享受夜生活,大多到次日上午10点才起床。于是他于1784年给《巴黎杂志》的编辑写了一封信,认为法国人的生活习惯,浪费了大好的日照时光,他建议法国人早睡早起,每年可因此节约6400万磅蜡烛。1907年,一位英国建筑师威廉·维莱特(William Willett)正式向英国议会提出夏时制构思。

  但最先实行夏时制的却是德国,时间是1916年,英国紧随在后。夏时制节约了约15%的煤气和电力,但为了弥补损失,电力和煤气公司也将价格提高了15%。法国不久也效仿实施。 1917年,俄罗斯首次实行了夏令时,但直到 1981年才成为一项较为固定的制度。 1918年,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也实行了夏时制,但战后立即取消了。1942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又恢复夏时制,随后又在1945年战争结束后取消。1966年,美国重新实行夏时制。欧洲大部分国家从1976年第四次中东战争导致首次石油危机3年后(1973年)开始实行夏时制。

  我国的上海和天津在1919年曾经实施过夏时制。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只实行了一年,却开创了我国实行夏时制的先例。

  1986年4月,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夏时制。据窦星元1986年发表文章中的计算,当时实行夏时制一年可节约7.54亿度电,约占全国照明电量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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